兴宁区法院 刚柔并济开展执行攻坚行动 环球关注

  • 2023-04-27 07:28:16
  • 来源:东方资讯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本报南宁讯 (记者/刘莉 通讯员/吴昊)4月19日,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开展“企业清淤”暨涉民生执行攻坚专项行动,集中对涉中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以及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合法权益的执行案件开展执行,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。

申请人某木业公司与被执行人某装饰材料厂、田某、尹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因被执行人拖欠100多万元货款未支付,申请人遂起诉至法院。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,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,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来到被执行人尹某经营的工厂。执行法官在确保财产不流失又不影响其营业的基础上,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活封,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,传唤其依照指定时间到法院处理执行案件。但被执行人未按指定时间来到法院,也不向法院报告财产及履行债务。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,活动当天,执行法官来到工厂,对被执行人尹某作出拘留决定,对其拒不履行行为予以惩处。

在某林场与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,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将租赁的林地清场返还给申请人。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进行释法说理,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清场返还义务,但被执行人均未履行。活动当天,被执行人依旧以各种理由拒绝搬离,执行法官当机立断,强制进行清场及换锁,顺利完成场地交接。另外,租赁林地上有一家先前不知情与被执行人签订租赁合同的4S店,如果勒令其强制搬离将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,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,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该4S店在林场土地上继续经营。

“我们始终坚持严格依法执行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,多措并举,为企纾困,为百姓解忧。”兴宁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潘俊秀表示,此次“企业清淤”暨涉民生执行攻坚专项执行行动持续一天,共拘传8名被执行人,拘留3人,扣押4台车辆、1台挖掘机,现场得款28万余元。

关键词:

Copyright@  2015-2032 潇湘包装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 琼ICP备2022009675号-41   联系邮箱:295 911 578@qq.com